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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9月22日17:00

-申請資格:

1. 大二以上僑港澳生(留級、重讀、延畢及碩、博士班學生不得申請) ,需持有 i僑卡。

2. 114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且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申請方式:

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填寫表單:https://form2.thu.edu.tw/3866718,逾期恕不受理。

 

【備註】獲得本獎學金者,(116)不得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