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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

申請資格

  1.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或四年級在學學生,其大四未修畢之課程建議需低於3門課以下者,依據學程請參閱各學程之申請資格為準。
  2. 學業成績Grade Point AverageGPA)達3.0以上(on a 4.0 Scale)。
  3. 語言檢定成績表準請至各校雙聯學位查詢申請資格要求,需符合規定才可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1. 完成線上報名表填寫
  2. 歷年英文學業成績單(內含勞作教育成績)
  3. 歷年班排名証明(至註冊組申請)
  4. 具體研修計畫(以英文撰寫,500字以內)
  5. 英文自傳(500字以內)
  6. 英文檢定成績證明影本(TOEFL or IELTS
  7. 系所主任或任課教師推薦函一份 (格式於表格下載區)

※上述申請文件除了推薦信函需彌封,其餘申請文件請排序並將紙本繳交至國際處地區承辦人。

報名方式

  1. 請依照各校雙聯學位截止期限前一個月將所有資料繳交至國際處完成書面審查。
  2. 通過書審後同學需於各校截止日期前一週提交雙聯學位申請資料。
  3. 報名費:每人新台幣500 元整(行政處理及選送所需費用,報名繳交文件時一併繳交報名費;報名費為不可退費項目)。

以上程序必須全部完成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書面審查評審標準

  1. 歷年學業成績
  2. 班級排名 
  3. 外語能力

獲本校推薦之雙聯學生,皆需再經姐妹校審查通過後核發入學許可,才可正式就讀雙聯學位。

放榜及確認

  1. 錄取同學將直接經國際處通知錄取相關訊息。
  2. 錄取同學需於錄取名單公告後(確切日期請見網站公告)至本處繳交:

1)「錄取資格確認書」

2)「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3)學習保證金新台幣10,000

4)健康聲明書,以確定錄取資格。

學生若放棄錄取資格,亦至本處繳交「錄取資格放棄聲明書」。逾期未繳交上述表件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本學習保證金將於學生完成雙聯學位學習計畫返國後,再行返還。

  1. 「錄取資格放棄聲明書」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或變更。
  2. 錄取資格除不可抗力因素,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後至下一學期入學或申請保留。若無法按時至該校就讀,錄取資格隨即取消,無法保留。
  3. 抵達姐妹校的一個月內,必須向本處回報,並寄回正式選課表。(本處提供出國報告單、姐妹校註冊証明單)
  4. 學生返國後不論抵免學分與否,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學分費或雜費。
  5. 雙聯學位課程結束返國後,必須至國際處報到,並領取學分採認表格。

取消及退費

  1. 不可退費事項:

學生繳交學習保證金後,若行前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或無法全程完成雙聯計畫者,本訂金不予退還。並將留下記錄作為爾後申請相關活動的參考。

 

  1. 可退費事項:

※學習保證金: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天災、SARS等不克成行者,予以返還保證金。

※學生於完成雙聨課程返國後,退還保證金費用。

其他     

各校雙聯學位申請標準,請至雙聯學位學校列表查詢。

雙聯學程申請流程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