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國後注意事項
返國報到 |
交換課程結束返國後,必須於開學上課之第一週內至國際處報到,繳交心得報告並領取學分採認表格。 |
交換心得報告 |
1.請以中文撰寫、3000字以上,並附生活照片(JPG檔),點此下載撰寫格式。 2.以電子檔傳送至各地區承辦人員。 3.若未於交換課程結束返國規定期間內繳交者,學習保證金將不予以退還。 4.春季學期結束交換者,請於9月30日前繳交報告;於秋季學期結束交換者,請於3月31日前繳交報告 |
學分抵免 |
請參考註冊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