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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國後注意事項

返國報到

交換課程結束返國後,必須於開學上課之第一週內至國際處報到,繳交心得報告並領取學分採認表格。

交換心得報告

1.請以中文撰寫、3000字以上,並附生活照片(JPG檔),點此下載撰寫格式。

2.以電子檔傳送至各地區承辦人員。

3.若未於交換課程結束返國規定期間內繳交者,學習保證金將不予以退還。

4.春季學期結束交換者,請於930日前繳交報告;於秋季學期結束交換者,請於331日前繳交報告

學分抵免

請參考註冊組公告:

東海大學學生交換至國外學校修習科目及學分採認注意事項

交換至國外學校學生修習課程及成績認定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