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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及獎學金

學費

. 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學生:

  •   不分年級,一律繳交全額東海大學之學雜費。
  •   無須繳交姊妹校學雜費,但須依照姊妹校規定之繳交其他就學相關費用。
  •   交換期間,仍然必須完成東海大學的註冊程序。

2. 進修部學生:無論幾年級,一律繳交東海大學25學分之學分費,無須繳交姊妹校學雜費。

  •   無論幾年級,一律繳交25學分之學分費。
  •   無須繳交姊妹校學雜費。
  •   交換期間,仍然必須完成東海大學的註冊程序。

3. 以上學生:返國後,無論是否抵免學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學分費或學雜費。

獎學金

教育部學海計畫

一、法源

二、申請時程

  • 學海飛颺計畫每學期初辦理,依國際暨兩岸合作處公告
  •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辦理時間配合教育部公告;本校第1次約於每年11月、第2次約於8月公告(視教育部經費辦理)

三、申請資格_學海飛颺、惜珠

三、申請資格_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

  • 由實習計畫主持人自辦甄試選派學生參加

四、附件資料

類別:申請

  1. 學海飛颺申請表(112學年度起改填線上表單)
  2. 學海惜珠
  3. 學海飛颺研修計畫書

類別:撥款

  1. 學海飛颺/惜珠_行政契約書
  2. 學海飛颺/惜珠_各類所得支領明細表_2023.12
  3. 學海飛颺/惜珠_出國報告單
  4. 東海大學學海飛颺獎學金分配原則
  5. 學海築夢(新南向)

 五、教育部學海計畫相關法規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115.1.1實施)
  2. 115要點說明會_要點簡報
  3. 115要點說明會_系統簡報
  4. 115要點修正重點
  • 台日交流協會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