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NHI)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住滿6個月者均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在臺居住滿6個月,係指進入臺灣地區並取得外僑居留證後,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之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學生在臺期間尚未加入健保的前6個月,必須加入團保團體傷病醫療保險(團保)。
由學校將學生應繳納之健康保險費列入每學期學雜費繳款單,學生需於註冊時一併繳納。外國學生健康保險費每月新臺幣826元(依健保局現行收費標準),每學期需繳納新臺幣4,956元 (第一學期:9月至次年2月;第二學期3月至8月)。
狀況一:新入學新生且未於其他單位投保 國際處將依規定於學生取得有效居留證並在臺居住滿6個月後,為學生辦理健保加保及健保IC卡申請事宜。中央健康保險署負責辦理健保卡核卡及製卡事宜,並寄送至學校,國際處將於收到健保卡後通知學生前來國際處領卡。 狀況二: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但需轉至學校投保 請先至原投保單位(例如:語言學校、工作單位、鄉鎮市區公所等)辦理健康保險轉出事宜,並取得健康保險轉出單或轉出證明書後,再提供文件至國際處辦理健保轉入事宜。 狀況三:已於其他單位投保,且不需轉至學校投保(例如:依親、工作單位等) 請提供您在外投保證明及告知國際處承辦人,並於每學期初檢查學雜費繳費單以避免重複繳費。
狀況一:休學、退學、畢業、轉學、工作者 請至國際事務處辦理健保退費及退保事宜。 狀況二:由本校轉至其他學校/機構就讀或在外工作者 請至國際事務處辦理健保退費及轉出事宜。持本校開立之健保轉出單至就讀學校辦理健保轉入事宜。
如因身分資料變更、毀損、遺失、更換照片等申請換發健保IC卡者,請至國際處繳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