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申請資格

1.本校學士班修業、碩士班(不含在職專班)、博士班及轉學生修業滿一學期,且符合交換學校規定條件者。但外國學生、僑生及陸生以不申請交換回所屬國家為原則。(赴國外就學期間需未符合畢業資格)

 ※前項領有教育部、本校及其他政府機關提供之獎學金之外國學生、僑生及陸生,出國交換期間需依照獎學金發放單位規定受領或停止受領獎學金。

報名時間及費用

  1. 一律完成線上報名(請參考當年度甄選公告)
  2. 繳交報名文件
  3. 報名日期:請見國際處訊息公告
  4. 報名繳費:每人新台幣500元整(含行政處理、口試所需費用,報名繳交文件時一併繳交報名費;報名費為不可退費項目)

*以上程序必須全部完成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文件

申請文件列表如下:

  1. 學生證正本查驗
  2. 甄試申請表(完成線上報名後親簽繳交)
  3. 英文版歷年學業成績單 (需標注各學期GPA)
  4. 歷年班排名證明 (需標注各學期百分比)
  5. 選繳:語言能力檢定證明 (申請非大陸地區姊妹校必繳文件)

        英文檢定證明:托福iBT或雅思

        日語檢定成績證明影本(應含「合格証明」及「成績」共2頁)

※提出語言證明時,請務必留意是否符合姊妹校要求之語言能力格,不符者無法受理申請。

※上述文件請依序排放,請勿裝訂成冊,國際處恕不協助影印及列印。

校內審查標準

甄試成績計算:  

學業表現 40%      歷年各學期班排名百分比平均

團體口試 40%      三位跨院教師成績平均

外語能力 10%      依據選繳之外語能力門檻檢定證明加分

勞作成績(0~10%)      請參考以下說明

(1)採計方式可用新制(4.0)、或舊制計分。

(2)採舊制計分且具兩學期成績者總分10%;僅1學期成績者總分5%、另5%併入口試成績。

(3)採新制計分且具兩學期成績者總分2%、其餘8%併入口試成績;僅1學期成績者總分1%、其餘9%併入口試成績。

(4)進修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及尚無勞作成績者本項10%併入口試成績。

(5)甄試總成績同分比序:1.學業表現。2.團體口試。

**未出席口試者申請資格自動取消